<p>清末修律的主持人沈家本,是从邢部司员一步步走上刑部“当家堂官”的位置。他固然是一位公认的律学专家,同时又领导了一场针对旧律的翻天覆地的改革。这场改革使得运行了约两千余年的旧律走到了尽头,从此,以亿数计的中国人得以生活在现代法律体系中。</p>
沈家本评传
✍ Scribed by 李贵连
- Publisher
-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
- Year
- 2016
- Tongue
- Chinese
- Leaves
- 346
- Category
- Library
No coin nor oath required. For personal study only.
✦ Synopsis
《沈家本评传》试图以沈家本为核心,通过追述沈家本的经历、心路和学术思想轨迹,对以上课题作出自己的探讨。清末修律的主持人沈家本,是从刑部司员一步步走上刑部“当家堂官”的位置。他固然是一位公认的律学专家,同时又领导了一场针对旧律的翻天覆地的改革。这场改革使得运行了约两千余年的旧律走到了尽头,从此,以亿数计的中国人得以生活在现代法律体系中。在这场改革中究竟发生了什么,以及应该如何评价这场改革,都已成为仍然处在这场改革的延续期中的我们所要面临的重大课题。
✦ Table of Contents
封面
书名
版权
前言
目录
上编 枕碧家主
第一章 家世和青少年时代
一 宦迹不显的诗书世家
(一)湖州城编吉巷
(二)家世
二 北京——童年和少年
(一)师承
(二)读书
三 遭时多故,辗转湘黔
(一)父亲外放
(二)滞留京师
(三)漫漫湘黔路
(四)往返铜仁、长沙间
(五)连天烽火逼贵阳
第二章 前尘似漆渺难知——三十年的刑曹和科举生涯
一 乡试中举
二 索米长安感岁华
(一)会试落榜
(二)破书生涯
(三)以律鸣于时
(四)磨驴陈迹踏年年
第三章 外官任上
一 外放天津
(一)强持手版趋跄拙
(二)治尚宽大
(三)由来师克在人和
二 保定任上
(一)穷则变,变则通
(二)北关教案
(三)《刑案汇览三编》
(四)留得余生供读律
第四章 执掌刑部,奉命修律
一 此人端为救时来——西行漫思
(一)痛定应思痛,须寻国手医
(二)哭奠赵舒翘
二 当家刑部
(一)身列朝班
(二)当家堂官
(三)整理部务
三 奉命修律
第五章 改重为轻,化死为生——翻译西法,改造旧法
一 改律例馆为修订法律馆
二 翻译各国法律
三 改造旧律
(一)删削《大清律例》中的部分条款
(二)废除重法
(三)禁止刑讯
(四)削减死罪条目
(五)改革行刑旧制
(六)删除奴婢律例
(七)统一满汉法律
(八)改革秋审制度
(九)增纂新章
第六章 大理院正卿、修订法律大臣
一 预备立宪与官制改革
二 大理院正卿
(一)筹设大理院
(二)部院司法权限之争
三 修订法律馆的重新组建
(一)张仁黼:法律馆改为修订法律院
(二)沈家本:辞去修订法律差事
(三)戴鸿慈:特开修订法律馆
(四)奕劻:修订法律馆仍归独立
(五)修订法律馆的筹办
四 出国考察,聘用外籍专家和国内调查
(一)考察日本法制
(二)聘请日本专家
(三)调查民商事习惯
第七章 折冲樽俎,摹效列强——新法律草案的编制
一 商律
二 《刑事民事诉讼法》草案
三 《法院编制法》
四 《违警律》
五 《大清新刑律》
六 国籍法
七 《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》
八 《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》
九 《大清民律草案》
十 《大清现行刑律》之编定
第八章 尾声:退出政坛,斗室蠖居
下编 律法新知
第九章 沈家本“会通中西”的法律观
一 沈家本法律思想研究的出发点
二 沈家本的中西法律观
(一)究其真是,何旧何新
(二)中西法律,同异参半
(三)取长补短,齐一法制
三 “仁政”的内涵
四 “法理”的意义
第十章 礼法论争
一 张之洞:法律本原实与经术相表里
二 学部:因伦制礼,准礼制刑
三 旧义与新理:劳沈之辩
(一)劳乃宣:本旧律之义,用新律之体
(二)沈家本:劳说不合旧义,亦悖新理
(三)编制局:法律保护人之权利,尊长不能倚法专横
四 规范各异,道德与法律应否分离——“无夫奸”与“子孙违犯教令”
(一)“无夫奸”应否入律定罪
(二)“子孙违犯教令”如何制裁
五 杀死奸夫:旧律不合法理,无益政治、风俗和民生
六 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——新旧法律的原理原则
(一)杨度的国家主义理论
(二)劳乃宣的三种生计法律说
(三)董康的新律本旧典参新事
(四)吴廷燮的旧法律不合中国今日国情
(五)崔云松的新律法理源于近世科学说
(六)编制局的国家主义保护人权论
七 劳乃宣的《新刑律修正案》及与资政院议员的辩论
(一)劳乃宣的《新刑律修正案》
(二)子孙对尊长能否适用正当防卫的辩论
(三)“无夫奸”应否定罪科刑的辩论
(四)新刑律的颁布与刘廷琛的弹劾
第十一章 近代法学与法学教育的奠基
一 《法学盛衰说》
二 兴学明法,政平讼理
三 沟通新旧,融会中西
四 创建、主持京师法律学堂
五 襄助北京法学会、《法学会杂志》
六 翻译、整理中外法律和法学著作
第十二章 沈家本的人格平等观
一 平等:一个让沈家本回避的问题
二 形式平等:善恶与贫富之议
(一)以“善恶”论刑
(二)“赎法”之于贫富
三 人格:西方的?抑或中国的?
(一)人格的基础涵义
(二)沈家本所理解的“人格”
四 结语:曲折的解释
第十三章 沈家本的刑法思想
一 从仁到刑罚人道主义
(一)中西标准:仁与人道主义
(二)沈家本“仁”的法律观和反对重刑的思想
(三)人格:仁与刑罚人道主义的媒介
(四)沈家本“托古改制”的特点
二 传统“罪刑法定”的近代转化
(一)中国古代法中的相关条款
(二)《大清现行刑律》的相关条款
(三)罪刑法定与《大清新刑律》
(四)比附援引与罪刑法定
(五)沈家本眼中的比附之弊:必要的与充分的
三 传统“罪刑相当”的近代转化
(一)沈家本关于罪刑相当的法理表达
(二)沈家本对传统法中罪与罚关系的调整
(三)沈家本的罪刑相当观
第十四章 沈家本的司法审判独立思想
一 撤废领事裁判权与沈家本倡议改良司法
(一)领事裁判权与清王朝司法主权之关系
(二)为撤废领事裁判权而改革司法
二 司法审判独立——沈家本改良司法的核心范畴
(一)中西古今之置换——沈家本对司法独立思想的把握
(二)对传统司法体制的批评和变通
(三)重视对司法人才的培育
(四)沈氏司法审判独立思想的发展
三 结论
第十五章 结语:反映论?进化论?会通中西论?
一 劳乃宣的“反映论”
二 杨度的“进化论”
三 沈家本的“会通论”
四 结束语
增补版后记
封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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